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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公告
標題 |
【福利】本(105)年度編制內公教人員健康檢查辦理方式。 |
發布日期 |
2016/2/17 |
發布單位 |
人事室 |
點閱次數 |
808 |
詳細內容 |
一、補助對象及費用:
(一)首長:16000元
(二)年滿40歲以上編制內之公教人員:
1、年滿40歲--64年12月31日前出生
2、每2年補助1次
3、每次3500元為限
(三)本校105年度預算,扣除首長部分,另有60員可補助。
二、檢查方式:各受檢人應至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或教學醫院、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之診所,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進行健檢,並依檢查醫院排定之檢查時間,覈實給予公假1天。
三、未滿40歲之學校教職員工,自費參加健康檢查者,得以每2年1次公假登記1天前往受檢,並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四、請有意於本(105)年度參加健檢者,請先至人事室登記,有超過補助人數時,再抽籤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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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 |
(點選連結時,會以開新視窗方式呈現)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品質策進會健康檢查品質認證診所 |
相關檔案 |
目前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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